住房租賃權就是指由業主或經營者將其所擁有或經營的房屋交給房屋的消費者使用,房屋消費者通過定期交付一定數量的租金來獲得房屋的占有和使用權利。租賃物是房屋使用價值零星出售的一種商品流通方式。
房屋租賃租約簽訂流程是怎樣的?
1、雙方應簽訂租賃合同。
2、房主了解房客信息:房主查看房客身份證,(可以向公安局確認身份證),并索取一份作為合同附件。
3、房客看房主產權證明:房客看房主產權證明(可以向當地產交易所確認),房主身份證(可向公安局確認身份證)和兩證的統一(即產權證的產權人與身份證相同)。要求提供一份副本作為合同附件。
4、簽署合同:合同(業主方)與產權證的產權人相同。如果不同,還需要產權人的代理委托書。
5、業主開出出租證明:在辦理租賃合同時,需要業主一方同意提供出租證明。
6、承租人交定金:如業主要求定金,還需看以上證件,一般定金不超過月租金的20%。